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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8 12:32:36 来源:邯城网 作者: 点击数:458
近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就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据介绍,我省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范围上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是大家广泛关注的,也是资助项目最多最全、资助力度最大的。”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说,国家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补偿代偿、“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混合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助学贷款+新生资助+绿色通道,让你无忧入校
对于本专科家庭贫困学生,入学前后有两个资助项目可以申请,入学时还有专门的绿色通道。
入学前,有国家助学贷款中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大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毕业3年后开始还本。每年7-9月,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新生入学后,还有具体的资助项目。据介绍,四川按“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的标准,为省内特困全日制大学新生提供交通费和开学后短期生活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入学前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就读高中学校申请。
目前,省内各高校都开通了入学绿色通道。新录取的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分别给予学费“缓、减、免”的资助。
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等,可向就读学校申请
据了解,高校新生入学后的奖助项目更多,而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等项目已经实施多年。
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全国平均资助比例为20%,我省平均资助比例28%左右。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预科生每年9月可向就读学校申请。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每生每年5000元的标准和全日制在校生3%的比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申请。
国家奖学金。按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国每年奖励人数为5万名。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申请。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国家助学贷款中的校园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大学生如果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校后还可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此外,还有应征入伍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等项目。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
从2016年开始,我省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这是我省的“自选动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说,该项目对2016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新入学的四川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直到毕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每年9月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申请。同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这位负责人特别提醒,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后还可以参与勤工助学。据了解,高校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项目及机会,帮助其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另外,还有学校资助和地方资助等辅助措施。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项目,利用事业收入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一些市(州)、县(市、区)还设立了对大学生的奖助项目,具体政策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责任编辑: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