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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开始遴选

时间:2021-03-11 14:47:23 来源:邯城网 作者: 点击数:791

关于遴选2021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通知

农学(学术)发〔2021〕1号
  为畅通产学研用对接渠道,创新引领农业农村科技发展,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农业农村科技事业氛围,在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支持下,中国农学会决定继续开展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工作,并在2021中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高峰论坛期间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按照《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办法(试行)》(附件1)有关规定,本次遴选按照成果推荐、形式审查、网络评审、会议复选、会议终选等过程和规范进行组织,最终拟遴选发布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30项,其中新技术10项、新产品10个、新装备10件。 
  二、遴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 
  三、遴选对象 
  可作为新成果推荐单位的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涉农科研院所(细分至所一级)和高等院校(细分至学院一级);农业农村部有关部属事业单位;涉农企业;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各省级农学会等。每个单位可推荐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每类不超过1项。此外,中国农学会常务理事可以个人名义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科技成果。 
  四、遴选要求 
  遴选最近3年(2018-2020年)农业农村领域(农学、土肥、园艺、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农业工程、农产品加工及其他)重大科技新成果,除去不列入遴选范围的成果外,所推荐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四个面向”要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密切相关; 
  (二)符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发展要求,有广泛应用前景,对未来产业发展能发挥较强助推作用; 
  (三)核心技术突出,有相应的技术性评价; 
  (四)具备推广应用条件,无需中试、熟化; 
  (五)对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具有较大影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 
  (六)潜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力量进行研究比选和推荐,为农业农村科技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将把此项工作作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年度重要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评估。 
  (二)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重大科技新成果推荐材料(附件2)及推荐承诺书(附件3,请提交盖章或签字扫描件)发送至中国农学会学术交流处邮箱。 
  六、联系方式 
  中国农学会学术交流处 
  联系人:杜勇、马晶 
  联系电话:010-59194497/4449
  邮箱:xinchengguo2020@163.com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联系人:孙俊立 
  联系电话:010-59193022
  附件:1.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办法(试行) 
            2.2021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推荐材料 
            3.新成果推荐承诺书 
中国农学会
2021年3月8日
附件:
附件1.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办法.docx
附件2.2021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推荐材料.docx
附件3.新成果推荐承诺书.docx
关于遴选2021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通知(2).pdf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编辑:霍然